有什么要求?
办理失业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事项的受理条件为:
(1)南山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且年满18周岁的在册残疾人。
(2)南山区户籍失业残疾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区残联办理了失业登记6个月后仍未能安排就业的,且在未就业期间自行购买了社保的持证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