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分配范围主要面向区重点企业,商贸旅游、物流及专业服务类企业,金融类企业,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中小型文化创意类企业,社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及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不含在编人员),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及有重大项目企业,“领航人才”所创办企业或组织等八大类别企业和机构,以及南山区“领航人才”个人。
行业主管部门按深圳市、区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扶持政策,根据实际需要,报区人才和保障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适时调整。 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