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难吗?
答案是:不难!!!不难!!!真不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当您点进这篇攻略,您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已经成功一大半了!
我们国家美食种类丰富,《舌尖上的中国》家喻户晓,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美食。那么经营一家餐厅需要做哪些准备呢?美食不仅要味美,还要健康,因此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经常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么多年下来积累了不少办事经验,下面我会分享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希望大家能又快又顺利的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 !
PS:以下的攻略只适合南山的小伙伴哦!其他区的小伙伴请慎重选择!
首先,我们先弄清楚去哪儿办?
南山区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面积和主体业态的划分分为两个办事地点:
A: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受理5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经营者,20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位食堂)
B:监管所(受理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3000平方米以下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注意:50平方米以下的微小餐饮只能在监管所申请!
大家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地上的所属街道去相对应的监管所!
去哪儿办搞清楚了,那接下来就是怎么办?
(一)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第一步:进行现场验收申请
所需材料:(1)现场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验原件。
(3)经营场所总平面图与操作间布局的设施设备图1份,微小餐饮(微小餐饮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免于提交。
(4)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意:如果之前办理过《餐饮服务许可证》未过期的在提交第一步材料的时候记得携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如有遗失,应当提交在区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第一步材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之内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之内在窗口提交第二步材料。
第二步: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所需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份。
(3)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申请现场验收时已提交的免于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现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件窗口已经不强制要求了,可交可不交!)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位置,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式方法等材料。
(5)需进行现场核查的,须提交《现场验收核查意见》1份。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自制酸奶的经营者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新的检验合格报告。
注意:如果有未过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这次原件要带过来一起提交,还有第一步受理后的现场验收回执也要记得携带哦!
受理成功十个工作日之后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凭第二步的回执与身份证原件到办理地点取证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流程:
直接走第二步,所需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同一经营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工商变更通知书。
(5)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的流程:
直接走第二步,所需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同一经营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工商变更通知书。
(5)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流程:
(1)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流程: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区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相应栏目填写)。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流程: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相应栏目填写);
(6)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书面声明(在申请书相应栏目填写)。
行政许可时限:
现场验收核查自接收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申请人不符合现场核查要求需要整改的时间除外。食品经营许可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关于材料中所提到的申请表领取方式:
各类申请表格可到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办证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上免费下载。注意:网上下载的申请表记得加盖骑缝章!
写到这里流程大家心里都有数了,那又有人要问了,我分不清楚经营项目怎么办?我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类型的餐厅怎么办?别着急,接下来我会给大家一一讲述。
(一)经营项目的定义:
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表示的食品。
2、散装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定量包装的食品。
3、热食类食品: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4、冷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5、生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6、糕点类食品: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7、自制饮品: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二)餐饮服务经营者面积区分:
1、大型餐馆: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000㎡以上,以提供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
2、中型餐馆: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提供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
3、小型餐馆: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提供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
4、中央厨房: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
5、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6、单位食堂: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7、餐饮管理企业:餐饮管理企业指以承包经营单位食堂或者为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不包括餐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
8、食品经营管理:食品经营管理指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或者餐饮管理公司等经营者,向其属下门店提供的食品统一配送、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形式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管理活动。食品经营管理项目仅适用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或餐饮管理企业的许可申请。
9、校外午托机构: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单位。
10、饮品店:饮品店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以供应现场制作的冷、热饮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
11、糕点店:糕点店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以供应现场制作的中、西式糕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
12、微小餐馆:小餐饮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