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制造强省。
《若干政策措施》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2017—2020年省财政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
将技术改造惠普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省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若干政策措施》在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2017—2020年省财政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以珠江西岸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为方向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予以重点支持。
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重点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扩产增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等给予补助。
《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将投资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由120多项优化整合为80项左右。
对省权限范围内的12类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审批模式、4类工业产品实行“承诺许可”审批模式。
建设全省性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全面清理各地制定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督。
《若干政策措施》在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
《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2017—2020年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健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
《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全省工伤保险费率下降20%—30%。
《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
“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
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
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对应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
《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
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
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