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具体的受理条件吗?
第一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办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疗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